一、招标人名称: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
温州机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温州机场扩建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同意
建设
(
浙发改交通〔2015〕294号
)
,
项目业主
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
来源为
民航专项建设基金、温州市财政资金和
温州机场集团
自筹
资金
,并已列为2015年
省重点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新建1条长2100米
×
45米的跑道,11.10万平方米机坪
(
设33个机位
)
,3000平方米的公务机航站楼,3000平方米航管综合楼,6000平方米停车场,配套建设机库、通信导航、
气象
、
供电、助航灯光、给排水、
消防救援等设施
。
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工程的地质勘察、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报批配合
,
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
中间验收和
竣工验收等;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的标段划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
、
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
;
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本
项目
勘察设计费
最高限价
为1919
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理由:
本项目于
201
5
年
6
月
18
日
在
“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至2015年8月3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只有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经与省招标办沟通,将招标资格条件降低为最低标准要求(即将原公告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职称要求同时删除),于
201
5
年
8
月
11
日
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再次发布招标公告,至2015年9月25日9时00分第二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仅有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仍达不到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数量,招标工作再次失败。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该项目勘察
设计不再进行招标
。
六、拟定供应商:
由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采购单位: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89
2060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机场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电话:0577-86892636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
6年1月8日
|